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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发布2017年度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2017年度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标准化发展战略,做好2017年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完善本市地方标准体系,确保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上海市标准化条例》和《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今年全国标准化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工作重点以及标准化工作要点等有关要求,发布《2017年度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指南》。

  请各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范围和有关办法要求提出项目申请,并按规定程序申报。

  附件:2017年度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指南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2月22日

附件:

2017年度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指南

  为深入推进实施《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上海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发挥标准化工作服务本市经济社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技术基础保障和引领作用,现根据《上海市标准化条例》和《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紧紧围绕上海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目标以及市政府提出的“深入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现发布2017年度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指南。

  一、基本要求

  在本市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活动中,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本市范围内统一规范技术、管理要求的,可以制(修)订相应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应符合“聚焦重点、加强统筹、科学研判、突出质量、注重效益”的基本要求,确保地方标准立项计划、制(修)订、发布和实施能紧密围绕本市产业发展、科创中心建设和社会管理发展重点需要,充分体现地方标准制定的科学性、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最大程度地发挥地方标准的技术基础保障作用,并确保地方标准与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之间的协调统一。

  二、立项重点领域和范围

  本年度上海市地方标准项目的重点领域是根据《2017年上海市标准化工作要点》要求,重点在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升装备制造业和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推动现代服务业、建筑节能减排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等领域,结合工作实际予以确定,具体范围如下:

  1.现代都市农业。包括水产、畜牧、种植业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产技术规程、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流通、农业物联网技术、现代林业、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美丽乡村建设以及本市涉及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范围。

  2.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智能制造、高端制造、工业大数据、智能网联汽车、卫星导航,新能源汽车检测及基础设施、信息化和信息安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子政务、社会诚信建设系统以及生物医药科技、生物农业、纳米技术和超导材料技术、低碳技术、先进设计制造业、军民融合项目等范围及其应用。

  3.现代服务业。包括金融服务,电子商务、快递等物流服务,信息技术、检验检测等高技术服务,人力资源、会展等商务服务,商贸服务、旅游服务、养老服务、文化产业服务、体育产业服务等生活性服务。

  4.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社区建设和管理、社会保险、社会事务、公共医疗卫生、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与服务、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公共交通、公共安全、社会公益科技服务等。

  5.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包括重点产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限值,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建筑、建材,新能源、社会节能、节水,清洁生产、用能评估及管理,资源综合利用和再制造,节能环保服务、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检测技术要求等范围。

  三、项目申请时间

  地方标准项目全年可以申请,原则上每年安排两次集中审核,截止期分别为上半年的4月15日和下半年的9月15日。

  对涉及重大急需的特殊项目,可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时效性等要求,按上述立项原则要求进行必要的公示、征询和论证后予以计划单列。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1.申报单位登录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方网站进行申报,网址:www.shzj.gov.cn。

  2.材料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并正式在线提交后,申报单位还应提交《上海市制修订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标准项目网上公示材料》、《标准编制大纲或标准草案》等三项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上海市制修订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中“项目提出单位意见”栏应当加盖标准提出单位公章,标准提出单位必须是本市相关政府部门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独立法人单位;《上海市制修订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中“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归口部门”栏应当加盖本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标准提出单位认定的技术机构公章。

  五、联系方式: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宜山路728号,邮政编码:20023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地方标准综合管理联系人:李三营,联系电话:54262264、54263632(传真),邮箱:syli@shzj.gov.cn;

  农业地方标准联系人:刘旭阳,联系电话:54262234,邮箱:xyliu@shzj.gov.cn;

  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地方标准联系人:夏磊,联系电话:64561895,邮箱:lxia@shzj.gov.cn;

  现代服务业地方标准联系人:王晓铭,联系电话:54263265,邮箱:xmwang@shzj.gov.cn;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地方标准联系人:刘文涛,54261947,邮箱:wtliu@shzj.gov.cn;

  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地方标准联系人:华希,联系电话:54264052,邮箱:xhua@shz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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