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上海法规 >> 正文

市交通委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交通主管部门、委属相关单位:

  现将《2016年上海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谋划好2017年工作。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2016年上海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16年,在委党组、行政正确领导下,上海交通行业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强化“体系保障、精准聚焦、多方评价、规范应急、严格履职、科学考评”等六大体系建设为重点,不断推动综合交通安全管理创新,努力确保行业平稳有序运行。

  一、基本情况

  全年,上海交通行业共发生上报事故60起、死亡69人,同比分别上升9%和19%(2015年同期55起、58人)。其中:

  道路交通行业:发生上报死亡事故48起、死亡55人,同比持平和上升1.9%(2015年同期48起、54人)。其中,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2起、死亡6人,同比均上升100%(2015年同期1起、3人);一次死亡3人以下事故46起、死亡49人,同比分别下降2.1%和3.9%(2015年同期47起、51人)。此外,发生运营车辆自燃事故4起,危品运输侧翻、泄漏事故7起。

  港航行业:发生内河上报事故10起、沉船1艘、死亡10人,同比分别上升67%、下降50%和上升233%(2015年同期6起、2艘、3人)。发生上报港口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3人(2015年同期0起、0人)。无引航事故。

  交通建设工程行业:发生上报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持平(2015年同期1起、1人)。

  轨道交通行业和交通设施行业均未发生上报事故。

  此外,5月23日凌晨,中环线北段发生一起因货运车辆超载闯禁行区段导致设施严重损坏、致本市西北部区域城市快速干道瘫痪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主要工作

  (一)创新理念思路,构建行业安全生产体系

  一是聚焦风险隐患。认真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市领导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委主要领导、业务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有关本市交通行业(领域)生产安全工作专题汇报,分析研究形势,作出工作部署,强调确保安全是各项工作的底线。委领导多次深入调查、带队督查检查本市交通行业(领域)生产安全情况。各区交通主管部门、委属相关单位推进落实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排查出13项重大风险源(其中9项一级重大风险源、2项二级重大风险源,2项三级重大风险源)已全部落实应急准备。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修订《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定》(2016年沪府令第42号修正),强化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保障和安全运营管理,推进综合治理。制定《上海市推进航运中心建设条例》(2016年6月23日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明确规定航运相关企业对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储存和运输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制定“本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行业生产安全信息报告规定”,编制“应急处置管理规定”和“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三是深化协同治理。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要求,委安委办牵头,各区交通主管部门、委属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全面开展重点区域、重要场所、重大危险源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风险隐患梳理和安全风险评估。会同市公安局加强外省市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会同市公安局,指导、督促巴士公交集团、市轮渡公司等单位落实“上海市公共交通安全防范实施意见”,加强安全防范。

  (二)强化责任担当,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是推进党政齐抓共管。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责任体系为主线,实施年度责任签约承诺,与9家两级管理区交通主管部门、6家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委属事业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递交了《安全生产承诺书》,推进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在此基础上,推动委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将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范围。委分管领导带队,安监、人事、纪检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督查相关单位年度安全履职情况。

  二是强化行业综合监管。在实现党政同责“全覆盖”的基础上,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意见,指导和推动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各区交通主管部门、委属相关单位加强春运、两会、“十一”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了G20峰会、全球健康促进大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强化汛期、台风季节以及冬季安全生产。

  三是严格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改进标准化评价机制,以规范达标企业管理为抓手,推动标准化管理体系真正有效运行,使企业真正建立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体系。由委领导带队,抽调行业40余名专家组成7个专家检查组,对事故多发、易发和隐患较多的企业、区域,深化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和交叉执法,重点抓好专项治理和“打非治违”。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机制,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交通运输部综合督查、专项检查的督办为抓手,做好督查问题整改。

  (三)推进依法治理,促进从严从实治本攻坚

  一是深化安全生产常态化治理。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各区、委属相关单位按照“三个必须”要求,结合各自职能,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交通建设、交通设施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治理。2016年,本市交通行业共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0478家次,排查发现安全隐患10833项,完成整改10352项,整改率95.6%。

  二是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以易燃易爆、剧毒品等高危烈性危险化学品码头、储存区和重大危险源等为重点,共排查涉及危险品的港口1个、库(堆)场10个、码头42个(其中,******场所6个、******场所4个、******场所4个),检查相关企业126家次,查改超量储存、违规混放、超高堆放、野蛮装卸等安全隐患18项。优化芦潮港危险品堆场堆存布局,有序推进防爆墙工程建设。排查公路安全隐患,完成安全隐患改造149公里,完善交通标志588块,隔离带警示标识4400余处,护栏2.4万米,示警桩4800余个。深入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对重点顽疾,开展“安运”“安畅”等系列整治行动,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8466起,对省际客运13条班线重点组织了暗查暗访。

  三是严格安全生产事故查处。针对“2·2”952路公交车逆行事故、“3·10”港城危险品公司车辆碰撞事故、“8·23”机场四线事故、“10·18”长横对江渡车辆坠江事故、“10·29”久通商旅客车碰撞事故、“11·6”申嘉湖高速连环追尾事故等,及时开展事故调查,严格查处追责。“5·23”中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市领导批示要求,在抓紧抢修道路的同时,积极开展事故调查及后续处置工作。

  (四)加强风险防控,促进行业安全健康发展

  一是完成顶层设计架构。编制了《上海市交通港航安全风险管理配套实施管理办法》、《道路运输企业危险品本质安全建设评价标准》、《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价》等具体评价指标,制定了《交通港航安全生产风险管理配套保险机制建设》和《轨道交通引入保险机制试点方案》。会同上海市保监局探索特大型港口巨灾保险模式。深化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已覆盖省际客运班车、省际客运包车、集装箱卡车等业态。

  二是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加强“两客一危”(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企业源头排查整改,强化约谈督导,将“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纳入企业星级评定,采取运输企业基础信息采集维护、针对性宣传教育、定期上门督查、“重点监管名单”制度等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修订上海公路水运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公路工程新列9项重大事故隐患(预应力施工、桥梁预制拼装施工、隧道盾构掘进、深基坑支护以及道路交通围封等),合计达40项;水运工程方面新列4项(水上作业平台、大型构件吊装、拆除作业、边通航边施工等),合计达23项。

  三是创新安全风险监管。交通工程建设以“引入保险机制、转变建立委托关系”为导向,编制了《上海市交通工程建设风险管理配套实施试点方案》。申通集团根据轨道交通站点的规模不同在全路网选择了19座车站作为试点车站,制定了《关于落实上海地铁大客流安全风险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工作机制、大客流安全风险辨识方法和评价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上海港引航站制定了《船舶引航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手册与指南》,以引航员登离轮作为试点,正全面进行船舶引航安全风险辨识工作。

  (五)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一是强化安全规划科技支撑。完成上海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十二五”期间工作总结评估和“十三五”规划编制。完成港口设施保安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建成行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逐步统筹起5大行业日常监管数据,对接委直属单位营运信息平台,共享行业保险、公安的营运车辆事故数据,以静态基础、行业营运、执法监管、应急资源等4大子系统为支撑,通过风险模型筛选高风险企业,为行业监管提供预警、预判、预控。

  二是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针对水上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水域防污染、防汛防台、应急装备实操等内容,组织应急演练活动27次,各类应急物资装备实操训练84次。重点组织开展长江路隧道新能源公交车突发火灾事故综合应急演练、洋山应急单元市级综合演练及年度港口设施保安演练。完成委层面1个总体预案,20个专项预案的修订,配套编制了公交、危险品、交通设施等3项应急手册。起草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管理规定和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三是加强行业安全文化建设。以“打造本质安全,共享平安交通”为主题,组织本市交通行业各级主要负责人撰写署名文章30余篇。动员行业企业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全宣传咨询,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标语5932条(幅),在车载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3000余条,发布各类信息1000余条。以“深刻吸取重特大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主题,组织行业管理人员430余人参加专题培训。此外,每年汇编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每季度编制安全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每月编发行业安全信息。

2017年上海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和法治思维,坚持红线意识、系统思维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以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应急能力为重点,以深化“平安交通”建设为主线,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功”,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风险防控,抓牢本质安全,不断提升上海交通行业运行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目标一:本市交通行业各领域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目标二:2017年,本市交通行业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双下降”。

  目标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初步构建。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

  1.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导则》要求,对委系统安全职责进行梳理,制定市交通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指南[市交通委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交通委安委办)负责]。各区交通主管部门、委属相关单位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规范(各区交通主管部门、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委属单位负责)。

  2.编制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单位的“四张清单”(安全生产职责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和任务清单),为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落实“三个必须”、加强考核提供基础和依据(市交通委安委办会同各成员单位负责)。

  3.制定委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推进各专项工作的“动态考核”,逐步实现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有效落实工作责任(市交通委安委办会同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委属单位负责)。

  4.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平台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作用,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做实“年初签约承诺、项目化过程推进、定期预警通报、年底履职考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机制(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委属单位、各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二)加强日常监管

  5.做实“互联网安全”,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等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平台“两客一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预警功能,提升行业安全监管能效。(市交通委安委办会同委指挥中心、信息中心、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委属单位负责)。

  6.加强本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判,突出客运、危化品运输、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交通工程、交通设施等重点领域,以及重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强化安全生产预警预防预控和监督管理(相关委职能处室、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委属单位负责)。

  7.做好季节****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寒潮大风、风暴潮、冰冻雨雪、夏季高温、热带气旋以及汛期的预警预防和应对工作(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委职能处室会同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委属单位分工负责)。

  8.突出重点,分专业、分领域,制定督查清单,开展“两会”、春运及“十一”等重点时期安全检查,做好党的十九大、市党代会等重点时段交通运输安保工作(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委职能处室会同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委属单位分工负责)。

  9.集中整治交通建设工程“三违”现象和安全生产通病顽疾,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推动安全监管制度创新,实施社会第三方和机构参与监督检查,推进施工现场安全风险评估(安质监站负责)。

  (三)加强监督指导

  10.组织召开委安委会全体会议,部署安排本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市交通委安委办负责)。

  11.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构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试点,编制桥梁、隧道运行、道路运输重点业态、危险货物码头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辨识指南、等级划分标准及相应管理制度;编制重点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标准(市交通委安委办会同委属相关单位、相关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负责)。

  12.深入开展“平安公路”、“平安车”、“平安船”、“平安港”、“平安站”、“平安工地”建设和“安全教育”行动(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委职能处室、委属相关单位,各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1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市交通委安委办、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委职能处室、委属相关单位,各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14.根据市安委会工作部署,加强行业集团、在沪央企的安全生产考核(市交通委安委办、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委职能处室会同委属相关单位负责)。

  15.适时组织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和“双随机”抽查(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委职能处室、委属相关单位负责)。

  16.落实《上海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分析报告规则》要求,强化事故统计分析工作(市交通委安委办、轨道交通处、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委属单位、各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17.制定《上海交通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暂命名),完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市交通委安委办会同委属相关单位、各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18.继续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完成对2013年、2014年达标企业的复评和新增企业的初评。以规范达标企业管理为抓手,推动标准化管理体系真正有效运行,持续改进(委属相关单位、各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四)加强专项整治

  19.继续开展交通运输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并做好总结(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委有关职能处室会同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委属相关单位,各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20.推进货车超限超载治理,继续做好整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和车辆运输车治理专项行动,完善治超联网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治超信用体系建设(市交通执法总队会同市路政局、市运输管理处负责)。

  21.加强对轨道交通、交通建设工地、易造成重大伤亡的人员密集场所等的监督检查(市交通委轨道交通处、交通建设处、道路运输处、航运处等单位,依据各自职责会同委属相关单位、各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22.加强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关注客流变化,强化客运组织,针对大客流、公共安全、设施故障等运营突发事件,细化和完善各类设备故障处置预案、车站一站一预案、行车调整预案,确保运营安全有序(市交通委轨道交通处负责)。

  23.持续加强“两客一危”(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企业源头排查整改,以深化“交通大整治”为抓手,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治理交通行业“顽疾”,探索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市交通委道路运输处会同市交通执法总队、市运输管理处负责)。

  24.推进本市交通行业安全防范重点区域、部位安装防车辆冲撞车阻装置(委属相关单位、各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25.推进本市交通行业安全防范重点目标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改造(委属相关单位、各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26.按照交通运输部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危化品港区储罐技术状况安全检测评估专项行动(市交通委航运处会同市航务处、市码头中心负责)。

  27.组织推进黄浦江上游浮吊整治(市交通委航运处会同市航务处、市码头中心、相关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五)加强宣传教育

  28.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同业务学习相结合、同安排部署工作相结合、同服务基层相结合。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市交通委安委办、社会宣传处会同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委属单位、宣教中心,各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29.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配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日”、“防灾减灾日”、“禁燃烟花爆竹”、防汛防台“五上十进”等专题宣传活动,深化案例教育和警示教育,积极培育“三不伤害”理念,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市交通委安委办、社会宣传处会同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委属单位、宣教中心,各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30.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和门户网站等,多媒体宣传、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展现,把握主动权(市交通委安委办、社会宣传处会同宣教中心,各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六)强化应急管理

  31.组织评估委层面应急预案,指导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市级行业管理机构、各区交通主管部门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市交通委安委办负责)。

  32.印发预案管理、预案演练、应急处置等相关规定文件,规范委系统相关工作,指导各区有效开展相关工作(市交通委安委办负责)。

  33.市级行业管理机构、各区交通主管部门落实好本单位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备案、发布、培训、宣传教育、演练、评估、修订等工作(市交通委属单位、各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34.根据管理实际完善已有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完善配套的应急资源信息,推进委系统开展重点行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市交通委安委办会同委指挥中心、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委属单位负责)。

  35.继续推进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信息互通共享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报预警工作,完善事故信息接警、核查、调度、跟踪、评估制度,落实事故灾难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市交通委安委办会同委指挥中心、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委属单位,各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七)严格责任追究

  36.督促企业建立各层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从严处罚(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委机关处室会同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委属单位,各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37.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强化现场管理和隐患整改,实行安全工作清单管理、闭环管理和痕迹管理,切实提高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委职能处室、委属单位,各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38.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加强事故查处,充分发挥事故查处作用,促进安全生产,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整改及防范措施的主体责任(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委职能处室、委属单位,各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