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食药监人〔2017〕75号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区市场监管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培训工作计划》经2017年第6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4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培训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工作要点》《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和《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工作要点》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本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综合素养、业务能力、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市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按照《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中“职业化、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要求,以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为重点,以基础培训、实务培训、综合业务培训、职业化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重点培训项目,完善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监管要求相适应的培训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和课程体系,编制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大纲,建立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为努力培养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相适应的职业化、专业化队伍提供坚强保障。
二、培训工作主要任务
(一)加强培训体系建设
1、加强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培训档案管理办法》《实训基地和教学基地管理办法》《培训师资管理办法》等5项培训制度并不断完善,建立培训专家委员会制度、培训考核评估制度、出国(境)培训管理制度,健全培训责任与分工、组织管理、师资管理和激励考核等机制。
2、推进课程设置和课件库建设。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6-2020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大纲》,结合本市食药监管职业化队伍建设和食药监管工作实际情况,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南》为基础教材,制定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大纲。推进落实《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设课件库,探索案例教学。
3、加强师资库和实训基地建设。健全本市食品药品监管培训师资库,对首批通过培训的50名基层培训师资颁发聘书并加强考核。对已有的10家实训基地加强管理和使用,不断健全覆盖“四品一械”各个环节的实训基地。
4、加快培训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干部网络学院、市公务员局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系统共建共享,加快本系统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局系统人员培训档案,推进培训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将干部培训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二)开展重点培训项目
2017年计划开展37个项目、67个班次的重点培训,预计培训6800人次(不含市局机关人员监管应知应会培训),重点培训项目见附件。
1、主体培训。一是配合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开展本市市场监管2X培训,对各区分管区长和区市场监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培训;二是开展各区食安办副主任、协调科负责人培训班;三是开展2期各街镇食药安委、食药安办主任培训班;四是开展2期基层市场监管所所长培训班;五是开展系统新任处级干部培训班;六是开展系统科级干部轮训班;七是开展系统党组织书记、党务(纪检)干部培训班。
2、《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培训。以区为单位,举办16期《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培训班。分别对各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街镇食药安办相关负责人和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副局长、科长、执法大队(支队)队长、基层监管所所长开展培训,使全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管执法人员全面了解《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制订背景、主要特点和内容。
3、职业化检查员培训。加快推进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全年计划开展1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3期药品GMP检查员、4期医疗器械生产检查员、3期药品GSP检查员、4期化妆品生产许可核查员等培训班,预计培训1670人次。培训方式以现场实训为主,并结合考试或考核,主要培养检查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新录用人员培训。对局系统单位2017年新录用的100名人员开展联合培训,由市局组织开展综合素质集中培训,各用人单位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根据市公务员局要求,对各区市场监管系统新招录的500名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开展食品药品监管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并实施考核。
5、专项培训
(1)业务类:重点培训食品药品监管新法律法规和抽检、应急管理、行刑衔接等内容,共12个项目,1300人次。
(2)综合类:重点培训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法制、信息化、信用体系建设等内容,共9个项目,共计培训710人次。
6、局机关人员“四品一械”知识应知应会培训。由局组织人事处牵头,各业务处室配合,以《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食品药品专业知识及监管实务应知应会为主要内容,对局机关公务员开展集中培训和考核。具体课程方案另行制定。
7、对口支援培训。由局规划财务处牵头,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配合,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和市对口支援领导小组2017年对新疆喀什地区局和西藏日喀则市局对口支援工作要求,开展为期3个月的5名喀什地区局技术人员来沪培训挂职工作,并赴喀什和日喀则送教上门。
8、出国(境)培训。重点赴国(境)外学习第三方机构参与食品安全监管、食品药品职业化抽检的模式经验,并以“蓝鸟计划”培训平台组织局系统中青年干部出国(境)开展监管执法、审评核查、检验检测等方面的中短期培训,加大国际化监管人才培养力度。
(三)认真组织参加各类调训
根据国家总局和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市教卫工作党委等部门培训工作安排,选派各级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参加专题研修班、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轮训班、高级专家研修班、领导干部选学、双休日讲座等调训,按要求认真参加干部网络培训。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教育培训是干部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监管队伍能力素质的有效手段,是落实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目标,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部署和要求,把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整体部署、具体指导、协调推进。
(二)上下联动,分级培训
市局组织人事处要加强工作的整体部署,统筹规划和协调服务。各培训班的牵头处室要根据培训计划,细化方案,选择优质师资,实施培训任务。科技情报研究所要做好培训相关保障,并按年度预算和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培训经费,每季度报告培训工作执行进度和预算实施情况,确保年度培训计划实施。
各直属单位、各区市场监管局应根据本计划确定的培训内容,积极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结合工作实际,上下联动、分级分类对本单位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区市场监管局应根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建立本单位公务员培训档案,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本年度食品药品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
(三)明确责任,从严管理
各单位、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指导监督,年底要对本单位、本部门培训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各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培训情况将纳入市食药安办对各区的年度绩效考核,每位干部职工的培训情况应列为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内容之一。
附件:2017年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培训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