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民老工发〔2017〕8号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为20万高龄老年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和“为1000个低保等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室适老改造服务”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老龄办:
根据《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2017年市老龄办工作安排,今年继续做好低龄老年志愿者为高龄老年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项目(以下简称“老伙伴”计划)和“为1000个低保等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室适老改造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适老性”改造),具体通知如下:
一、“老伙伴”计划
今年将高龄老年人服务对象扩大至20万人,各区要结合本区域内的实际情况扩大服务覆盖面,服务对象在市民政局、市老龄办下发的(沪民老工发〔2014〕2号)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兼顾老劳模、无子女老年人以及75周岁以上有服务需求的独居老年人。同时,做好志愿者招募工作,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5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乐于奉献的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
“老伙伴”计划项目经费3600万元,根据各区需求对志愿者、服务对象和经费额度进行分解(见附件1)。直接服务高龄老年人的费用不少于每位180元(服务周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各区可根据工作需要,向本区财政部门申请配套资金以补充项目经费的不足。
各区要尽早启动招投标工作,并做好与去年项目的衔接;各区中标的社会组织要探索创新服务方式,与社区睦邻点工作相结合,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为高龄老年人提供服务;鼓励社会组织引入专业社工提供专业化辅导和服务;社会组织要发挥核心志愿者的作用,利用信息化方式,通过上海志愿者网或社区志愿者服务网上的志愿服务记录系统,对志愿者、服务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服务信息,按照要求定期录入数据并及时更新,实现信息化管理;各区于2017年6月30日前向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处上报志愿者名单。市局将继续实施市级配送项目,加强对“老伙伴”计划的指导和支持。
二、“适老性”改造
2017年“为1000个低保等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室适老改造服务”仍由市慈善基金会和市老年基金会承接。
“适老性”改造项目经费2000万元,每户改造资金平均2万元,在各区上报需求的基础上,与两家基金会充分沟通,对项目分配及资金安排进行分解(见附件2)。各区可根据工作需要,向本区财政部门申请配套资金以补充项目经费的不足。
各区民政局、老龄办要加强与两家基金会密切合作。各区负责实施“适老性”改造项目的社会组织要做好项目的立项、招标工作;严格按照评估标准筛选受助家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受助老年人家庭的居住情况和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制定一户一方案改造计划;做好相关志愿者活动,并对志愿者活动进行督导,确保活动取得成效。从项目实施起,每月25日前各区民政局、老龄办上报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处项目进展情况。
三、其他要求
各区民政局、老龄办要夯实管理基础,严格按规定审核拨付资金,并做好资金清算工作;要指导各社会组织根据福****使用规定,加强财务管理,明确资金用途。“老伙伴”计划和“适老性”改造项目完成后将统一安排审计。各区要根据项目执行情况,总结社会组织的经验和不足,并于2018年1月31日前向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处上报各区总结材料。
附件:1.2017年“老伙伴”计划项目各区分配表及经费
2.2017年“适老性”改造项目区经费表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附件1
2017年“老伙伴”计划项目各区分配表及经费
区 高龄老人数(人) 低龄志愿者(人) 经费额度(万元) 备注 浦东 41700 8340 750.6 黄浦 8000 1600 144 静安 17900 3580 322.2 徐汇 10000 2000 180 长宁 10000 2000 180 普陀 12900 2580 232.2 虹口 15000 3000 270 杨浦 12000 2400 216 宝山 8600 1720 154.8 闵行 14400 2880 259.2 嘉定 6000 1200 108 金山 10000 2000 180 松江 8000 1600 144 青浦 6000 1200 108 奉贤 8000 1600 144 崇明 11500 2300 207 合计 200000 40000 3600附件2
2017年“适老性”改造项目区经费表
区 改造户数 金额(万元) 负责单位 备注 徐汇 60 120 市慈善基金会 虹口 30 60 金山 40 80 崇明 50 100 合计 180 360 浦东 250 500 市老年基金会 黄浦 60 120 静安 60 120 长宁 100 200 普陀 350 700 合计 820 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