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绿化市容局,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一网通办”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结合绿化市容行业实际,制定了《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一网通办”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一网通办”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9年9月12日
附件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一网通办”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一网通办”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结合绿化市容行业实际,提出我局关于全面推进“一网通办”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立足行业特色,在绿化市容行业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努力提升政务服务和行政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对标先进、重点突破。学习借鉴外省市、本市相关部门的先进经验,结合行业的实际情况,对影响面大、频率高的事项进行重点突破,树立标杆,努力解决制约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水平提升的难点问题。
——流程再造、用户导向。推进“以部门为中心”向“以用户为中心”管理模式转变,以用户视角和使用场景,有效整合各方资源,以政务服务供给侧的流程再造,提升协同服务和综合管理水平,从需求侧的满意度来检验改革成效。
——数据整合、共享开放。加强数据治理与整合,实施公共数据集中统一管理,提升绿化市容行业公共数据资源质量,推进数据有效共享开放,深化大数据应用,提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根据上海市“一网通办”总体要求,到2020年底,建成绿化市容行业与市“一网通办”平台连通共享的、全流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形成公共数据共享机制;建立绿化市容行业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监管”体系。
(二)阶段目标:
2019年下半年,发布市绿化市容局关于全面推进“一网通办”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业务流程再造,实现提交材料、审批时限“双减半”;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100%动态更新;完成与市“一网通办”平台对接的模式转换;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归集与应用,完成50%的电子证照归集;做好“双减半”落地,推广“零材料”、“零跑动”,完成政务服务电子档案“单套制”归档试点;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2020年上半年,启动建设绿化市容行业覆盖全部政务服务事项的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电子档案归档;形成公共数据共享机制,实现跨层级、跨系统、跨业务数据互联互通。
2020年下半年,电子证照实现100%归集;实现“全市通办”和长三角“一网通办”零突破;全面建成绿化市容行业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建立绿化市容行业“互联网+监管”体系。
四、工作任务
(一)努力提升面向社会的政务服务水平
1、全面梳理网上审批事项,实现提交材料、审批时限“双减半”
梳理市、区两级审批事项,全面核对各事项依法确定的申请材料,按照“三个一律不需提交”的要求,通过业务办理流程优化再造,实现提交材料、审批时限“双减半”。结合市统一平台多部门数据共享、调取等改革新举措,完成电子证照的场景授权,切实做到减证便民。努力实现若干事项“零材料提交”。(责任处室和单位:许可处、法规处、各审批事项承办处室和单位、科信处、信息中心、各区绿化市容局)
2、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深化绿化市容行业“放管服”改革,按照“线上线下标准统一”的原则,规范完善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要素,及时组织制订和修订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并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无缝衔接。(责任处室和单位:办公室、法规处、许可处、组织处、各政务服务事项承办处室和单位、科信处、信息中心、各区绿化市容局)
3、积极拓展公共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在现有公共服务事项的基础上,从方便服务对象网上办理的需求出发,充分利用“一网通办”的系统优势,在绿化市容行业便民查询等方面将更多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一网通办”,2020年底前从目前的5项拓展到至少20项。(责任处室和单位:组织处、法规处、各公共服务事项承办处室和单位、科信处、信息中心、各区绿化市容局)
4、认真执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积极贯彻实施本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以政务服务“好差评”为抓手,实现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导向转变为企业群众需求导向,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在线下服务窗口醒目位置张贴“好差评”二维码,主动引导申请人对服务质量进行好差评。建立考核机制,实现以评价结果促进政务服务水平良性循环。(责任处室和单位:许可处、各政务服务窗口单位、科信处、信息中心、各区绿化市容局)
5、推广政务服务“零跑动”
在绿化市容行业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中,深度运用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共享、双向快递送达等手段,优化完善我局政务服务平台与全市“一网通办”统一支付平台的对接,努力使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申请人“零跑动”。(责任处室和单位:许可处、法规处、窗口服务单位、科信处、信息中心、各区绿化市容局)
6、积极探索“全市通办”和长三角“一网通办”
统一各区对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条件,探索通过“受办分离”实现若干绿化市容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着手研究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有条件的政务服务事项线上“一地认证、全网通办”、线下“收受分离、异地可办”,应用电子证照在长三角城市群地区实现申请材料减免。(责任处室和单位:办公室、许可处、组织处、法规处、各相关业务处室、科信处、信息中心、各区绿化市容局)
(二)深化“一网通办”相关信息系统改造
7、建设我局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加快与本市“一网通办”平台的全面对接
在现有绿化市容行业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基础上,建立覆盖市、区两级所有接入“一网通办”的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所有接入事项的模式转换。升级改造内部网上办理功能,改进流程配置,优化统计查询,强化时效监控。加快与市“一网通办”受理、物流、支付等各个子平台的全面对接。(责任处室和单位:科信处、许可处、法规处、信息中心、各区绿化市容局)
8、全面整合信息系统,实现公共数据按需共享
根据市政府关于信息化系统建设“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投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要求,制定行业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全面整合本行业内的信息系统。形成行业统一的数据资源湖,动态调整本行业公共数据需求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推进行业数据的互联互通。(责任处室和单位:科信处、信息中心、其他各相关处室和单位、各区绿化市容局)
9、打造绿化市容行业“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行业“互联网+监管”体系
开发绿化市容行业“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对接,实现事项目录和数据动态更新。按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跨地区、跨部门多级联合监管,积极推行移动监管,全面实施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加强风险研判和预测预警,2020年底前建立行业“互联网+监管”体系。(责任处室和单位:办公室、法规处、许可处、执法处、各相关业务处室和监管单位、科信处、信息中心、各区绿化市容局)
(三)加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基础建设
10、加强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
加快推进绿化市容行业信息化数据统一管理,完善数据编目,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校核、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数据质量责任,建立完善内部数据质量监管机制,及时处理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各类数据质量问题,从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等方面不断提高数据质量。(责任处室和单位:科信处、法规处、许可处、组织处、执法处、各相关业务处室和单位、信息中心、各区绿化市容局)
11、做好政务服务电子证照的归集
协调推进本行业政务服务产生的电子证照的归集,在梳理完善电子证照目录的基础上,通过统一在线填报系统,根据证照类型确定各年度电子证照归集任务清单,切实做好有效期内的存量证照和新增证照的归集与应用。2019年实现50%归集,2020年实现100%归集。(责任处室和单位:许可处、法规处、科信处、信息中心、各区绿化市容局)
12、推进政务服务电子档案归档
按照本市“一网通办”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行业网上政务服务管理系统建设,优化完善政务服务电子档案归档的各项工作,通过培训、示范和宣传推广,2019年底前完成试点,2020年上半年全面推进,2020年底前初步实现政务服务电子档案取代传统纸质档案归档。(责任处室和单位:办公室、法规处、许可处、组织处、各政务服务事项承办处室和单位、科信处、信息中心、各区绿化市容局)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市绿化市容局“一网通办”领导小组,负责绿化市容行业“一网通办”重大事项的决策。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和信息中心、工程站、林业总站主要领导为组员。
建立市绿化市容局“一网通办”工作小组,负责“一网通办”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和日常协调。工作小组组长单位由局办公室担任,副组长单位由法规处、组织处、许可处、科信处担任,组员单位由信息中心、工程站、林业总站以及各政务服务事项承办处室和单位担任。各处室和单位按机构职能开展工作。
(二)法治保障
加强对依申请办理的权力事项、“互联网+监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等政务服务事项的法制审核,对在政务服务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合法合规审核分析,提供法律咨询保障。
(三)经费保障
根据《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信息化专项和业务专项等多种途径,对“一网通办”和窗口服务所需经费予以保障。
(四)宣传保障
加强对绿化市容行业“一网通办”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面向社会积极宣传“一网通办”的服务功能,努力提高公众对绿化市容行业“一网通办”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五)效能保障
加强对“一网通办”的效能监督。推广电子效能监督系统的应用,将“一网通办”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突出考核重点,提高考核质量效率,加强考核结果应用。
(六)安全保障
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建立健全分类安全保护、风险评估、日常监控等管理制度,健全安全审查机制,通过各种形式加强网络安全检查,全面提升安全防护能力,确保系统平稳可靠运行。
附件:“一网通办”工作责任分工表
“一网通办”工作责任分工表 编号 工作任务 主要内容 牵头处室 责任处室和单位 完成时间 1 全面梳理网上审批事项,实现提交材料、审批时限“双减半” 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的缩减比例达到全市统一要求。 许可处 许可处、法规处、各审批事项承办处室和单位、科信处、信息中心、各区绿化市容局 2019年底 对通过电子证照共享和政务信息共享核验手段减少用户提交材料的数量达到全市统一要求,努力实现若干事项“零材料提交”。 2 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按照“线上线下标准统一”的原则,及时组织制订和修订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并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办公室 办公室、法规处、许可处、组织处、各政务服务事项承办处室和单位、科信处、信息中心、各区绿化市容局 全年 按照可网上运行的最小颗粒度标准,围绕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要素,精细化编制办事指南情况。 对高频事项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减少繁琐环节,提升用户体验。 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平均跑动次数达到全市统一要求。 3 积极拓展公共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从方便服务对象网上办理的需求出发,充分利用“一网通办”的系统优势,在绿化市容行业便民查询等方面将更多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一网通办”。 组织处 组织处、法规处、各公共服务事项承办处室和单位、科信处、信息中心、各区绿化市容局 全年 梳理和编制公共服务类事项办事指南。 4 认真执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在全市绿化市容行业对外提供政务服务的线下实体服务窗口的醒目位置张贴“好差评”二维码,工作人员应主动引导申请人办完申请后扫码,对政府服务质量进行“好差评”。 许可处 许可处、各政务服务窗口单位、科信处、信息中心、各区绿化市容局 全年 建立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机制,构建“好差评”闭环工作流程。 将好差评结果纳入责任处室和单位年度目标考核。 提高网上政务服务系统智能查询服务的精准性和便捷性。 5 推广政务服务“零跑动” 深度运用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共享、双向快递送达等手段,努力减少绿化市容行业政务服务申请的跑动次数。 许可处 许可处、法规处、窗口服务单位、科信处、信息中心、各区绿化市容局 全年 提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受理的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办件数量占全部办件数量的比例。 梳理发布“零跑动”或“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6 积极探索“全市通办”和长三角“一网通办” 统一各区对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条件,探索通过“受办分离”实现若干绿化市容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 办公室 办公室、许可处、组织处、法规处、各相关业务处室、科信处、信息中心、各区绿化市容局 全年 着手研究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有条件的政务服务事项线上“一地认证、全网通办”、线下“收受分离、异地可办”,应用电子证照在长三角城市群地区实现申请材料减免。 7 建设我局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加快与本市“一网通办”平台的全面对接 建立覆盖市、区两级所有接入“一网通办”的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政务服务系统。 科信处 科信处、许可处、法规处、信息中心、各区绿化市容局 2020年底 优化与本市统一受理平台的对接模式,实现接入事项从系统改造嵌入模式(模式三)转换至统一配置开发模式(模式二)。 实现我局所有行政许可类事项可全程网办。 实现与全市“一网通办”受理、物流、支付等各个子平台的全面对接。 8 全面整合信息系统,实现公共数据按需共享 制定行业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全面整合本行业内的信息系统。 科信处 科信处、信息中心、其他各相关处室和单位、各区绿化市容局 2020年底 形成行业统一的数据资源湖,动态调整本行业公共数据需求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推进行业数据的互联互通。 9 打造绿化市容行业“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行业“互联网+监管”体系 开发绿化市容行业“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对接,实现事项目录和数据动态更新。 办公室 办公室、法规处、许可处、执法处、各相关业务处室和监管单位、科信处、信息中心、各区绿化市容局 2020年底 按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跨地区、跨部门多级联合监管,积极推行移动监管,全面实施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加强风险研判和预测预警,2020年底前建立行业“互联网+监管”体系。 提供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旗舰店的服务应用,且确保服务内容的链接的准确性和可用性。 10 加强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 加快推进绿化市容行业信息化数据统一管理。 科信处 科信处、法规处、许可处、组织处、执法处、各相关业务处室和单位、信息中心、各区绿化市容局 全年 完善数据编目,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校核、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数据质量责任。 建立完善内部数据质量监管机制,及时处理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各类数据质量问题,从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等方面不断提高数据质量。 11 做好政务服务电子证照的归集 协调推进本行业政务服务产生的电子证照的归集,在梳理完善电子证照目录的基础上,通过统一在线填报系统,根据证照类型确定各年度电子证照归集任务清单,切实做好有效期内的存量证照和新增证照的归集与应用。 许可处 许可处、法规处、科信处、信息中心、各区绿化市容局 2019年实现50%归集,2020年实现100%归集。 12 推进政务服务电子档案归档 按照本市“一网通办”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行业网上政务服务管理系统建设,优化完善政务服务电子档案归档的各项工作,通过培训、示范和宣传推广,2019年底前完成试点,2020年上半年全面推进,2020年底前初步实现政务服务电子档案取代传统纸质档案归档。 办公室 办公室、法规处、许可处、组织处、各政务服务事项承办处室和单位、科信处、信息中心、各区绿化市容局 2020年底 13 做好“一网通办”法治保障 加强对依申请办理的权力事项、“互联网+监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等政务服务事项的法制审核,对在政务服务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合法合规审核分析,提供法律咨询保障。 法规处 法规处、各相关处室和单位、各区绿化市容局 全年 14 做好“一网通办”经费保障 根据《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信息化专项和业务专项等多种途径,对“一网通办”和窗口服务所需经费予以保障。 财务处 财务处、科信处、信息中心 全年 15 做好“一网通办”宣传保障 加强对绿化市容行业“一网通办”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面向社会积极宣传“一网通办”的服务功能,努力提高公众对绿化市容行业“一网通办”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宣传处 宣传处、各相关处室和单位、各区绿化市容局 全年 16 做好“一网通办”效能保障 加强对“一网通办”的效能监督。推广电子效能监督系统的应用,将“一网通办”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突出考核重点,提高考核质量效率,加强考核结果应用。 组织处 组织处、各相关处室和单位 全年 17 做好“一网通办”安全保障 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建立健全分类安全保护、风险评估、日常监控等管理制度,健全安全审查机制,通过各种形式加强网络安全检查,全面提升安全防护能力,确保系统平稳可靠运行。 办公室 办公室、各相关处室和单位、各区绿化市容局 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