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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2018年度本市林地生态补偿考核结果的通报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各郊区绿化市容局,光明食品集团、上实集团、地产集团、土地储备中心、城投公司:

  根据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五部门印发的《市对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沪财预﹝2017﹞3号)和市绿化市容局印发的《关于开展2018年度林地生态补偿考核工作的通知》(沪绿容﹝2019﹞50号),2019年,我局组织力量对全市9个郊区和光明集团等5家市属企事业单位纳入生态补偿范围的林地开展相关考核。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包括林地面积核定、养护质量和工作考核三项内容。

  二、考核方法

  (一)面积核定。运用2018年森林资源监测成果数据。

  (二)公益林养护质量抽查。2019年2月26-28日,在各区和市属企事业对公益林的养护管理自查情况基础上,我局委托上海成事林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采取查验资料和现场踏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核查公益林地现场,主要包括林相结构、树木生长、有害生物防控、基础设施及环境情况等四大类11项养护质量指标。抽查面积均在各区和各企业公益林总面积的3%以上。

  (三)工作考核。2019年8月1日,按照市绿化市容局、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共同印发的《上海市林地生态补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沪绿容﹝2017﹞374号),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共同开展工作考核;考核分生态公益林和经济果林两类。

  1、生态公益林

  (1)管理制度:包括制定资金使用办法、编制管护项目预算及落实年度预算并规范使用等情况;

  (2)资源保护:包括各区覆盖率达标、养护质量综合考核、未审批减少林地及征占用规范管理等情况。

  2、经济果林

  (1)管理制度:包括制定经济果林“一区一策”“一镇一策”生态补偿方案、落实年度预算并规范使用等情况;

  (2)资源保护:以森林资源年度监测成果为依据,核定经济果林面积保存情况。

  三、核查结果

  (一)面积核定情况。经核定,2018年度9个郊区拟纳入生态补偿的林地面积为78万亩,其中公益林61.94万亩(含划示林地面积5.64万亩),经济果林16.06万亩(生态补偿资金按40%折算)。光明、上实、城投、地产和土地储备中心等五家市属企事业的公益林面积9.76万亩,因养护补贴资金渠道不同,未纳入补偿范围(详见附表)。

  (二)养护质量等级考核情况。按照抽样标准,经对各区1.79万亩公益林样地养护质量抽检核查,达到一级养护标准的公益林面积1.62万亩、占90.23%;二级养护标准的公益林面积0.18万亩、占9.77%。按照养护质量等级计算办法推算,2018年度达到一级养护标准的林地面积为70.38万亩,二级养护标准的林地面积为7.63万亩(详见附表)。

  (三)工作考核情况。经综合评分,并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综合评定,分四档;Ⅰ档:宝山区、青浦区、嘉定区;Ⅱ档:浦东新区、松江区;Ⅲ档:崇明区、金山区、闵行区;Ⅳ档:奉贤区。

  四、存在问题

  随着本市生态补偿机制的不断完善,用于生态转移支付金额逐年增加;然而,今年考核中发现,各区对生态补偿政策理解、资金安排和公益林管护上,还存在很大差距和不平衡性。主要体现在:

  (一)生态项目需求不明确。部分区林业主管部门对公益林管护没能提出公益林抚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任务或项目需求;区财政除安排土地流转费外,未考虑其他预算而统筹使用生态补偿资金;对经济果林补偿政策如何使用更不知晓,无针对性的资金使用方案。

  (二)补偿资金使用不规范。部分区将生态补偿资金用于新造林项目配套、林业日常工作经费,甚至为企业苗圃支付部分土地流转费补贴,将经济果林补偿资金直接发给果农,超越了生态补偿资金使用范围,且不规范使用等问题。

  (三)养护管理措施不到位。部分区尚未落实公益林管护责任主体,公益林养护质量较差,林地内存在垃圾堆放、恶性杂草丛生、违章搭建、无序种菜等现象;有的公益林被擅自占用,甚至出现重大毁林案件,森林资源减少现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把握补偿资金用途。生态补偿资金用途为:一是土地流转费补贴;二是公益林养护管理、基础设施与能力建设等;三是经济果林产业提升、优化经济果林结构等。

  (二)进一步明确生态项目需求。按照《市对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沪财预﹝2017﹞3号),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生态公益林管护项目和资金需求,以及经济果林“一区一策”“一镇一策”方案;区财政部门根据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的生态项目资金需求,在统筹平衡的基础上,提出年度资金安排总量(包括自身财力安排和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及具体分配方案,报经区政府批准后执行。

  (三)进一步建立部门会商机制。区林业主管部门、财政和发改委对市财政转移到区财政生态补偿资金额度、本区生态补偿资金使用范围与管理办法,以及年度生态项目或任务需求及其所需资金预算需加强沟通,建立部门会商机制。

  (四)进一步落实养护管理责任。区级林业主管部门应科学运用森林资源监测成果,对公益林区划落界,明确公益林管理责任主体和森林资源保有量。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林管护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生态公益林养护技术规程》,运用市场化机制,加强对公益林管护,提高公益林管养水平。

  (五)进一步加大补偿考核力度。市绿化市容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对各区(市属国企)森林资源(含经济果林)保有量、公益林养护质量和林地补偿工作将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对各区尚未建立部门会商机制,以及生态项目需求不明确、生态补偿资金使用不规范、养护管理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按情节轻重予以扣分;对出现毁林案件、年度森林资源保有量下降等情形,其工作考核予以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作为来年安排生态补偿资金重要依据。各区相关部门必须加强本区生态补偿资金监督考核力度,用足用好生态补偿政策,管住管好有限森林资源。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9年10月12日

  附表:  

2018年纳入生态补偿面积林地面积、质量核查结果汇总表                 单位:亩 区 2018年度纳入补偿林地面积 公益林抽样面积和养护质量 合计 公益林 规划划示 特灌林 抽样面积 一级面积 一级比例 二级面积 二级比例 闵行区 19451 11300 6582 1569 438 408 93.11% 30 6.89% 宝山区 11115 8738 956 1421 326 309 94.67% 17 5.33% 嘉定区 46530 42776 1660 2094 1435 1332 92.81% 103 7.19% 浦东新区 156808 112021 5941 38847 3716 3394 91.33% 322 8.67% 金山区 63788 40834 6610 16344 1264 1107 87.55% 157 12.45% 松江区 78313 59795 11889 6629 1850 1585 85.66% 265 14.34% 青浦区 75192 52079 15479 7634 1701 1373 80.74% 328 19.26% 奉贤区 80998 53141 7007 20850 1636 1365 83.38% 272 16.62% 崇明区 247865 182333 296 65235 5548 5293 95.40% 255 4.60% 拟纳入林地面积合计 780060 563018 56421 160622 17914 16164 90.23% 1750 9.77% 光明 60372 60372     60372 50867 84.26% 9505 15.74% 上实 18324 18324     18324 16813 91.76% 1511 8.24% 地产 4078 4078     4078 3792 93.00% 285 7.00% 土地储备中心 6415 6415     6415 5774 90.01% 641 9.99% 城投 8426 8426     8426 7709 91.50% 716 8.50% 拟纳入养护补贴面积合计 97614 97614     97614 84955 87.03% 12658 12.97% 总计 877674 660631     115528 101120 87.53% 14409 12.47% 备注:特灌林补偿资金按公益林补偿资金的40%为核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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