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推进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市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高速公路(除G40长江隧桥段)通行费计算公式为:分车型的每车公里单价×计费里程。
计费里程为车辆实际行驶里程,其中由高速公路开放路段进出主线收费站的车辆,其计费里程含该条高速公路开放路段的建设起讫点间里程。
通行费按实计收,ETC(电子不停车收费)车辆单次交易金额按照四舍五入规则精确到分;MTC(人工收费)车辆单次交易金额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取整精确到元。
二、G40长江隧桥段通行费按次计费。
三、各高速公路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的规定,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关于调整本市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价办法的通知》(沪建交联〔2011〕1350号)、《关于上海长江隧桥车辆通行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发改价费〔2009〕009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1、高速公路(除G40长江隧桥段)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收费标准表
2、G40长江隧桥段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收费标准表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24日
附件一:
高速公路(除G40长江隧桥段)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公里
序号 车型类别 车型标准 收费标准 1 客车 1类客车 车长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不大于9人 0.60 2 2类客车 车长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为(10-19)人 0.60 3 3类客车 车长不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不大于39人 0.90 4 4类客车 车长不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不小于40人 0.90 5 货车 1类货车 2轴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 0.60 6 2类货车 2轴车长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 0.90 7 3类货车 3轴 1.02 8 4类货车 4轴 1.315 9 5类货车 5轴 1.428 10 6类货车 6轴 1.428 11 专项作业车 1类专项作业车 2轴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 0.60 12 2类专项作业车 2轴车长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 0.90 13 3类专项作业车 3轴 1.02 14 4类专项作业车 4轴 1.315 15 5类专项作业车 5轴 1.428 16 6类专项作业车 ≥6轴 1.428注:6轴以上货车按照6类货车收费标准执行。
附件二:
G40长江隧桥段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车次
序号 车型类别 车型标准 收费标准 长江隧道 长江大桥 合计 1 客车 1类客车 车长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不大于9人 20 30 50 2 2类客车 车长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为(10-19)人 20 30 50 3 3类客车 车长不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不大于39人 30 45 75 4 4类客车 车长不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不小于40人 30 45 75 5 货车 1类货车 2轴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 25 35 60 6 2类货车 2轴车长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 40 55 95 7 3类货车 3轴 45 60 105 8 4类货车 4轴 55 75 130 9 5类货车 5轴 60 85 145 10 6类货车 6轴 60 85 145 11 专项作业车 1类专项作业车 2轴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 25 35 60 12 2类专项作业车 2轴车长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 40 55 95 13 3类专项作业车 3轴 45 60 105 14 4类专项作业车 4轴 55 75 130 15 5类专项作业车 5轴 60 85 145 16 6类专项作业车 ≥6轴 60 85 145注:6轴以上货车按照6类货车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