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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健康促进中心:

  为做好2020年上海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我委制定了《2020年上海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19日

2020年上海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0年,上海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立足于新形势、新需求,把握“十四五”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契机,紧紧围绕“做实、做优”基层卫生的要求,以推动基层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升能力与激发活力为重点,开展社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统筹社区层面各类健康服务资源,继续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提升基层健康服务能级,更好地满足居民全层次、全周期社区健康服务需求。

  一、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狙击战

  1.发挥疫情防控网底作用。各区卫生健康委组织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继续强化预检分诊,对发热患者落实接诊、筛查、登记、报告和跟踪。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会同村居委干部、社区民警等,落实重点地区来沪返沪人员排查与隔离健康观察。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发热筛查零报告、出院患者隔离健康观察、道口医学检测等工作,配合做好发热人员的转运与跟踪。加强社区消毒与健康宣教,指导居民小区、单位实施环境清洁和公共部位的日常预防性消毒,对确诊病例或密切接触者环境实施终末消毒,通过多种手段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健康宣教,消除社区居民疑虑。

  2.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卫生健康服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合理调配医务人员,保障门诊、住院、预防接种等常规服务平稳有序,满足社区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家庭医生团队要主动关心签约居民,了解健康状况与需求,指导签约居民做好健康自我管理与个人防护。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社区排查和健康观察等工作,引导有需求的人员进行家庭医生签约。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更加关注重点人员健康服务,对签约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要强化服务对接,对老年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人群,要继续做好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工作,确保服务连续、不间断。

  二、夯实基层卫生服务网络

  3.推动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印发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与建设指导标准,以各区为主体,结合实际,制订各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建、改扩建规划,启动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提升与优化建设,促进形成一批功能设置健全、硬件设备齐备、服务水平到位、运行管理科学的标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夯实基层卫生服务网底。

  4.开展智慧健康驿站建设。继续推进智慧健康驿站建设,年内完成建设100家。在标准化布点基础上,探索在居民活动场所、居住小区、功能社区等各类场所,建设多种形态的智慧健康驿站,并形成“互联互通、整合应用”的工作网络。加强宣传推广,促进形成居民精准健康管理的入口与平台,引导市民积极参与,提高驿站利用和服务能力。

  三、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5.稳步拓展签约服务覆盖。将签约对象拓展到常住人群,年内实现重点人群签约率超过60%,并对失能老年人群的签约服务做到重点覆盖。研究家庭医生对学校、楼宇、工业园区等功能社区人群签约覆盖与服务策略,制订分层分类签约覆盖方式与服务内容,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融入功能社区健康服务。

  6.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控。印发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构建市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控中心。利用信息化技术,对全市开展签约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质控管理。通过健全质控标准、开展规范培训、定期质控督查等形式,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

  7.增进签约服务内涵与获得感。充分发挥“上海市卫生热线家庭医生服务专线”功能,构建市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咨询、响应和服务平台。完善家庭医生线上签约、在线互动、在线诊疗、针对性健康指导与主动健康关怀等服务。继续开展多种形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与理念传播,展现家庭医生风采。

  8.完善签约服务费激励机制。优化签约服务费绩效考核指标,促进签约服务激励,制订费用管理工作流程与机制。以区为主体,强化对家庭医生费用管理信息化工具的支撑与应用,提升家庭医生对签约居民费用的管理能力。

  四、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级

  9.推进功能社区健康服务。开展“功能社区的社区健康服务”试点项目,研究在不同类型功能社区中,社区卫生服务延伸的方式、内容与路径。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在覆盖居住社区的基础上,重点延伸至产业园区、办公楼宇等功能社区,为密集型职业人群提供健康服务。继续开展企事业内设医疗机构健康服务标准化建设与能力提升评价,继续开展企事业内设医疗机构全科转岗培训,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与内设医疗机构服务联动。

  10.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平台功能。结合社会办全科诊所、护理站等社会办医发展,研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合作机制,厘清双方责权、服务路径、管理路径、考核路径与信息路径。

  11.促进基层卫生服务规范开展。以签约居民为切入,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提升数据质量,推动实现“一人一档”,为居民健康账户、个体健康评估、全程健康管理等工作夯实基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云管理APP,加强对标化工作量等数据质控。研究建立市级层面社区卫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探索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的动态评价机制。继续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综合评价。协调推进国家和本市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

  12.加强基层卫生队伍能力建设。继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系列活动。根据中国社区卫生协会相关规划,继续遴选出一批综合服务能力强、签约服务推进扎实、师资队伍健全、管理能力精湛、教学设施设备齐全、社区卫生服务亮点特色明显的培训基地,年内基本实现每个区有1家社区培训基地,开展社区医务人员岗位示范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13.加强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研究老乡医收入增长机制。继续开展岗位培训,提升新、老乡医业务能力。加强村卫生室功能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质化对接,完善镇村一体化管理,将村卫生室运行、管理、考核进一步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细化管理范畴,提升村卫生室服务效能。

  14.加强与上级医院资源对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区域医疗中心对接,完善建立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协同的运行机制。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流程整合纳入上级医院专科门诊或住院服务流程中,引导有需求的居民下沉社区进行家庭医生签约与长期健康管理,促进就医秩序更加合理,分级诊疗制度更加完善。

  五、优化社区卫生服务供给

  15.加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建设,在布局、硬件和能力方面提升能级,强化预检分诊、隔离观察、协同转运等应急处置服务设施设备配备。根据本市发热门诊设置管理的总体工作要求,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与发热哨点诊室建设,提升发热筛查、诊疗与转诊能力。优化区域医疗中心、区内公共卫生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职能分工和紧密联系,夯实网底,守护公共卫生安全。

  16.大力发展社区诊疗服务。依托区域医疗中心,结合社区功能定位,以全科为主要形式,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优先鼓励开展康复、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科、精神(心理)科等专业服务,做好与上级医院衔接。

  17.全面推进安宁疗护试点服务。年内,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居家或机构安宁疗护服务,各区明确建设1家区级安宁疗护中心,在部分市级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推广安宁疗护服务,构建主体多元、功能健全、运作规范、服务优质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制定安宁疗护服务规范、质控标准、培训大纲。试点推广安宁疗护中医适宜技术。挖掘安宁疗护服务生动案例,广泛传播安宁疗护服务理念。

  18.持续推进家庭病床等居家服务。实施《上海市家庭病床服务办法》。引导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全科诊所纳入本市家庭病床服务体系。成立市家庭病床服务质量控制中心,完善质控标准、组织专业培训、开展质量督查、统一考核总结。探索将家庭病床服务与“互联网护理”、长护险服务等相整合,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适宜的居家健康服务。

  19.开展社区特色与适宜技术遴选推广。在全市范围内遴选社区卫生服务特色项目以及中西医适宜技术,对特色项目进行培育与推广,成为服务品牌。

  20.探索“互联网社区卫生服务”。根据互联网医院有关要求,推动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互联网+”服务,与签约服务相衔接,循序渐进开展在线签约、在线诊疗、在线处方、健康管理、护理等服务。推进互联网与社区健康服务深度融合,丰富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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