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雇工执行任务途中被撞成了二级伤残,几乎丧失了所有的自理能力。当伤者通过到法院诉讼赢得了官司之后,让人瞠目结舌的是,这对相敬如宾的雇主夫妇为了逃避责任,竟然不惜去办理离婚手续。
雇工途中被撞重伤
4年前的一场车祸,让陈恺几乎丧失了大部分的自理能力,他必须在家人的帮助照顾下才能生存;而其原本贫困不堪的家庭更是因此雪上加霜。
2005年2月份,陈恺那时还是栖霞某安装队的工人,该安装队的老板则是魏增夫妇俩。一天下午,陈恺在老板的安排下,跨上了一辆无证摩托车前往用户家中执行维修业务。返回途中,摩托车却不慎与一不明物体发生碰撞,陈恺当场不省人事。虽然陈恺最终捡回了一条性命,可身体却落下了严重残疾,最终被鉴定为二级伤残,几乎没有了任何自理能力。
雇主夫妻突然离婚
余下几年,陈恺就这样拖着近乎“报废”的身体与老板耗上了。事后,陈恺被劳动部门鉴定为工伤,其仅住院治疗的费用便花去了15万元。而老板魏增赔了4万元后便拒绝再赔偿任何损失。这些钱对陈恺而言无疑是杯水车薪,陈恺只好通过打官司来挽回自己的损失。
案件一直打到了栖霞区法院。可让陈恺没有想到的是,虽然赢得了官司,可魏增夫妇俩却并不服气。四年来,为了逃避责任,魏增夫妇俩可谓使尽了浑身解数。2006年,这对昔日相敬如宾的夫妇竟办理了离婚手续。“这离婚肯定是假的,太荒唐了。”陈恺没想到的是,后来魏增夫妇俩竟又将安装队进行了注销登记。
为了保房子老赖现身
直到2009年初,这些救命钱对陈恺而言仍然只是一个抽象的数字。栖霞区法院执行局俞兆丰法官介绍,自从2008年2月执行立案后,陈恺的现状让他动容。俞法官多次找当事人谈话且仔细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可魏增夫妇俩却相互抵赖。
“办理离婚、注销安装队,这都是规避法律,逃避债务的行为。”俞法官说,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产,没有证据证明还有其他依所。虽然拍卖被执行人唯一的一处房屋,将使其失去必要的生活资料,但相比较申请执行人身体重度伤残,生活不能自理,需长期请人照顾和继续治疗的需求相比,后者更为迫切和重要。执行局经研究决定卖掉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以卖房款清偿债务。但要给被执行人留下十年的房屋租金,保证其在此期间有房可住。
意外的是,当得知法院即将拍卖自己的房产后,消失很久的被执行人竟主动找到俞法官,要求进行执行和解。日前,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了陈恺23万余元。(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