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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资本认购纠纷专题研究

【导语】新增资本认购纠纷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其所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确定的案由之一,上海法律网通过邀请专家律师撰稿、网站编辑人员搜集整理等方式在本专题中发布与新增资本认购纠纷有关的法律新闻、法律常识、法律法规、实践案例等文章,并邀请专家律师评析相关案例,以便尽可能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展示当前法院就新增资本认购纠纷案件所持有的审判观点。
 关于公司新增资本认购纠纷的案例评析
基本案情:  A公司系于2005年7月29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币种为人民币,以下同),股东为陈某和吴某,二人的出资额分别为200万元和300万元。2011年3月29日,A公司与孔某某签订《入股协议》,约定“乙方(孔某某)同意自2011年4月1号起以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入股甲方(A公司)9%股份”;A公司同意孔某某自2011年4月1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期间分批将入股金额汇入……
 新增资本认购纠纷的法律适用
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处理新增资本认购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公司法》第34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103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新增资本认购纠纷的管辖
新增资本认购纠纷的法院管辖问题须遵循民事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民事诉讼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是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划分和确定某级或者同级中的某个人民法院对某一民事案件行使审判权的问题。新增资本认购纠纷诉讼的地域管辖是指确定同级人民法院在各自辖区,受理第一审因股东出资纠纷所产生的诉讼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按照这一原则……
 什么是新增资本认购纠纷?
新增资本认购纠纷是指公司在增加注册资本过程中,公司股东认购资本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新增资本即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新增资本认购纠纷发生在新出资人与公司之间、原股东与公司之间。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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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以上为新增资本认购纠纷法律实务专题研究的相关资料。了解新增资本认购纠纷案件的最新审判动向,掌握新增资本认购纠纷案件的最新审判观点,邀请专业的新增资本认购纠纷律师析法答疑。我们不代表审判观点,但是我们努力在接近审判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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