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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群律师浅谈股权激励的模式适用

编辑:陈志群律师 来源:上海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日前,有一法律顾问单位咨询到股权激励问题,陈志群律师特转载以下内容,供查阅参考。以下是常用的股权激励方式,但是适合特定企业的,不一定是单纯的一种,陈志群律师认为,合适有效的股权激励往往会是以下几种模式的组合或者是部分内容的优势组合。因此,采用什么样的股权激励模式还是要根据特定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不可盲目地采用某种模式。

  股权激励是通过让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股权激励制度的具体安排因企业而异,以下是一些典型的模式。

  (1)业绩股票:是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

  (2)股票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也可以放弃这种权利。股票期权的行权也有时间和数量限制,且需激励对象自行为行权支出现金。

  (3)虚拟股票: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

   (4)股票增值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如果公司股价上升,激励对象可通过行权获得相应数量的股价升值收益,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付出现金,行权后获得现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

  (5)限制性股票:是指事先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但对股票的来源、抛售等有一些特殊限制,一般只有当激励对象完成特定目标(如扭亏为盈)后,激励对象才可抛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6)延期支付:是指公司为激励对象设计一揽子薪酬收入计划,其中有一部分属于股权激励收入,股权激励收入不在当年发放,而是按公司股票公平市价折算成股票数量,在一定期限后,以公司股票形式或根据届时股票市值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激励对象。

  (7)管理层/员工收购:是指公司管理层或全体员工利用杠杆融资购买本公司的股份,成为公司股东,与其他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从而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持股经营。

  (8)账面价值增值权:具体分为购买型和虚拟型两种。购买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按每股净资产值实际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净资产期末值回售给公司。虚拟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资金,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名义股份,在期末根据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增量和名义股份的数量来计算激励对象的收益,并据此向激励对象支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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