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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纠纷专题研究

【导语】赠与合同纠纷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其所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确定的案由之一,上海法律网通过邀请专家律师撰稿、网站编辑人员搜集整理等方式在本专题中发布与赠与合同纠纷有关的法律新闻、法律常识、法律法规、实践案例等文章,并邀请专家律师评析相关案例,以便尽可能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展示当前法院就赠与合同纠纷案件所持有的审判观点。
 因严重侵害赠与人而导致赠与合同被撤销
以下案例是网站编辑从法院的裁判文书网上摘录下来的,这则案例是关于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所享有的法定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了赠与人可以依法撤销赠与的几种情形,其中,情形之一即为:“(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该侵害行为不仅包括受赠人对于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身体层面上的伤害,而且还包括受赠人对于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精神层面上的伤害。  王某与徐某2004年6月……
 吉明锁与吉明珍、吉明珠等赠与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 (2015)沪二中民二(民)终字第2464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吉明锁,男,1948年11月21日出生,汉族。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吉明珍,女,1953年12月31日出生,汉族。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吉明珠,女,1951年6月8日出生,汉族。   被上诉人(原审第……
 陈琼与蔡珍郎赠与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 (2015)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2799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陈琼,女,1984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蔡珍郎,男,1932年4月6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   上诉人陈琼因赠与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法院(2015)崇民一(民)初字第298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不履行义务,可否撤销赠与合同?
【案例介绍】  王某与孙某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一女王甲。2010年10月,王某、孙某与王甲签订赠与合同,将王某名下一套房产赠与王甲,并约定由王甲照料父母生 活,并承担王某、孙某嗣后的医疗费用。该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房屋产权亦不久后变更登记于王甲名下。此后王甲并未与父母共同居住生活。2012年,王某因 病住院,王甲推说工作繁忙,未能前往医院照料,王某因住院费用问题要求王甲给予一定帮助,王甲亦予以拒绝……
 用别人的钱摸到奖,奖金归谁?
在实践中,不少人在买彩票时会说笑给点钱让别人购买彩票,中奖之后又牵扯到了奖金的归属。用别人的钱摸到奖,在摸奖前最好确定一下“本钱”的归属。  用别人的钱摸到奖,奖金属于谁?  奖金归谁主要是明确摸奖的“本钱”是谁的。怎么确定“本钱”是谁的呢?这个问题涉及到借贷、赠与、委托等关系。  1、借别人的钱摸奖  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借款行为中,标的物的转移意味着标的物所有权也随之转移。通常来说……
 赠与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一)赠与纠纷概述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物质财富的不断增加,赠与活动日益增多。例如父母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付子女、为实现养老目的的遗赠扶养协议、附义务要求的赠与行为、社会公益性质的捐赠等,都是常见的赠与形式。  要解决赠与纠纷,就应当了解有关赠与的法律规定,明晰赠与人与受赠者在赠与关系中的相应权利和义务,确保赠与行为有法可依、有效履行,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减少或避免误会和……
 上海市二中院关于赠与合同纠纷的民事判决书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 (2015)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2799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陈琼,女,1984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蔡珍郎,男,1932年4月6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    上诉人陈琼因赠与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法院(2015)崇民一(民)初字第298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
 常见赠与合同纠纷
1、法人能成为赠与合同订立的主体  法人可以成为赠与合同的主体,其参与赠与合同必须在该法人的经营业务范围内,且双方赠与合同约定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必要时还需要审查订立赠与合同的目的,以防止逃避税收、债务或国有资产核算登记等非法目的的得逞。  2、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与遗赠抚养协议的区分  遗赠抚养协议使得公民不需要于生前交付赠与财产,只有抚养人完成生养死葬义务后才能取得其遗产;若抚养人拒……
 该案房屋赠与协议是否生效?
【案情】 2007年,肖某与其妻子张某因感情破例协议离婚。根据协议约定,孩子归张某抚养,肖某自愿将夫妻共有一处房产中属自己的一份无偿赠与给张某。此后,肖某因无房居住仍住在该房内。2008年10月,张某以肖某居住的房屋为其所有为由将肖某赶出大门。肖某遂诉至法院。  【分歧】 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关于肖某对张某签订的房屋赠与协议是否有效出现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肖某将属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给……
 赠与人的瑕疵担保责任
案情:  1999年11月5日,广州某公司与李某签订了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甲方(广州公司)提供给李某法国丽蒙娜.格拉思公司生产的浪莎系列散装香水12000毫升,每毫升单价为1.7元,香水价款为20400元;李某同时配购价值6000元的各类香水瓶,香水瓶以实际清单为准;付款方式为货到时付款14160元,余款12240元在一个月内付清;合同签订后,广州公司以托运方式交付完毕。李某之妻出具欠条一份,……
 该份房产赠与合同能够撤销吗?
【案情】  2002年3月,睢宁县的老朱和老万夫妇把自己的两处房产赠与了儿子小朱并签订了房产赠与合同,双方约定:老朱在其所赠与的房屋内有永久居住权。在老朱夫妇长期外出时,儿子小朱对其祖母有赡养义务。双方将这份合同进行了公证,然后办理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变更登记。2006年8月的一个晚上,天气闷热。小朱出车在外还没回家。他的祖母到他的房间里乘凉,被小朱的妻子小杨赶了出来。老朱得知后立刻过来批……
 本案的案由应定不当得利还是赠与合同纠纷?
[案情]  2012年4月,61岁的男子周某与39岁的女子戴某相识,后双方确立恋爱关系,戴某称要嫁给周某,并要求周某出资购房结婚。  周某以为戴某真的愿意和他结婚,便出资344955元购买了位于广西平南县平南镇祥和花园小区商品房一套,并按戴某要求将戴某列为共同买受人。  房屋虽然买了,但戴某仍没有和周某结婚,提出要周某出资给其购买小车后才结婚。周某又出资70817元作为戴某购置小车的首付款、保险费……
 赠与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赠与合同作为有名合同的一种,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合同法将其作为一章加以规定有其必要性。但是,由于成文法本身的局限性,使得法律的制定,或因概念不够明确,或因法条之间有矛盾或抵触之处,总须借助于法律解释,才能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注:杨仁寿:《法学方****》,96~97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因此,对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解释,以促进法律的妥当适用,应是不可回避的问题。笔者在此拟就赠与合同的……
 亲属间赠与合同纠纷法律解析
答应送的东西,因为种种原因,赠与人要么“出尔反尔”不兑现给付承诺,要么“厚着脸皮”将送出去的财产要回来。近三年,青浦法院审理了22件赠与合同案件。在审理中发现,赠与行为几乎都发生在亲人或有亲密关系的人之间。这些案件中涉及了赠与合同的成立、效力和撤销等几个方面的问题,如何把握赠与成立的证据、撤销赠与的标准等在实践中也较难统一,我们不妨借助案例找寻一些答案。  【案例1】  八旬老人因被儿子驱赶 心灰……
 赠与合同的终止
赠与合同的终止以下几种事由: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
 赠与撤销
任意撤销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  对于动产而言,在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不动产而言,……
 赠与合同的说明与形式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方将自己所有的物品、现金或者某种权利赠送给他人的行为。赠与合同通常是单务合同,即合同生效后,赠与方负有将赠与物交给受赠人的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受赠方享有领取赠与物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赠与也可以附条件,即赠与一方要求受赠方履行某种义务,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但这种条件一般是与赠与人的利益无关的条件,而不是要求有偿地赠送。如果将某种物送给他人并要求给付一定的金钱就不是赠……
 赠与人的义务
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有如下:  第一,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赠与合同系无偿合同,因此,依照《合同法》第189条,赠与人只在因故意和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瑕疵担保义务。赠与合同中……
 赠与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十一章赠与合同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赠与合同一般性质
赠与合同一般性质   双方行为  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诺成行为  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但根据中国的司法实践,赠与合同必须交付赠与物后方能成立。仅有将要赠送某项财物的预约,不能认为赠与合同已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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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以上为赠与合同纠纷法律实务专题研究的相关资料。了解赠与合同纠纷案件的最新审判动向,掌握赠与合同纠纷案件的最新审判观点,邀请专业的赠与合同纠纷律师析法答疑。我们不代表审判观点,但是我们努力在接近审判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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