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其所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确定的案由之一,上海法律网通过邀请专家律师撰稿、网站编辑人员搜集整理等方式在本专题中发布与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有关的法律新闻、法律常识、法律法规、实践案例等文章,并邀请专家律师评析相关案例,以便尽可能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展示当前法院就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案件所持有的审判观点。
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诉讼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诉讼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异议股东股份收购请求权,又称异议评估权、股份评估回购请求权,是指当股东大会基于多数表决,就有关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时,持异议的少数股东要求对其所持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并由公司以公平价格予以购买的权利。异议股东股份收购请求权制度的价值主要在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使异议股东选择以获得合理而公平的股份补偿的方式“走开”,而不再受到“多数决”形成的决议的约束。同时,该……
什么是异议股东股份收购请求权?什么是异议股东股份收购请求权?异议股东股份收购请求权,又称异议评估权、股份评估回购请求权,是指当股东大会基于多数表决,就有关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时,持异议的少数股东要求对其所持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并由公司以公平价格予以购买的权利。异议股东股份收购请求权制度的价值主要在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使异议股东选择以获得合理而公平的股份补偿的方式“走开”,而不再受到“多数决”形成的决议的约束。同时,该制度还有助……
薛峰与京卫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上诉案(如何理解公司转让主要财产的情形)律师评析: 《公司法》中第74条(三)规定,公司转让其主要财产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那么如何认定公司转让其主要财产的情形呢?本案中的公司主要财产如何认定呢?本案争议的角度之一也为公司主要财产的认定,法院经审查认为,关于京卫公司转让其持有的益康公司51%的股权不是东卫公司的主要财产。上海法律网律师比较赞同一审法院的观点,我们认为,公司转让的财产是否……
聂XX诉上海市XX网络发展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股份收购请求权纠纷案律师点评: 上海法律网律师认为,本案的特殊之处主要在于本案是因职工持股会会员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的退股问题引发的纠纷。对于类似的纠纷可以参照适用上海市总工会《职工持股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据《职工持股会管理办法》,职工持股会是指公司工会下属从事内部职工持股管理,代表持有内部职工股的职工行使股东权利并以公司工会社团法人名义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职工持股会会员大会应当按照管理办法制定并通过章程……
吴某诉上海某某公司股份收购请求权纠纷案(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浦民二(商)初字第3338号 原告吴某。 委托代理人xxx,上海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某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xxx,上海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吴某诉被告上海某某公司股份收购请求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0年10月29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12月6日、12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后依法组成……
王某诉上海某公司股份收购请求权纠纷案(公司未向股东分配利润与股东未实际收到公司所分配的红利之区别)律师点评: 本案主要存在争议的焦点是公司连续五年以上盈利,且每年均向股东分配利润,但是某些股东并未实际收到公司分配的红利,那么这些未获得公司红利的股东是否有权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呢?上海法律网律师认为,根据《公司法》第74条的规定,只有当“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股东才有资格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其未收到公司分配的红利并不代表公司不……
对公司法第74条的精要解读(股东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的适用情形) 公司法第74条对股东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的适用情形作出了规定,但是对于一些非法律专业人士而言,对其理解尚有许多不明晰之处。上海法律网律师试图对其做一个深度解读,以帮助广大新老客户对其有一个更清晰的认识,便于大家更好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 首先本条是关于异议股东的股份收买请求权的规定。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又称股东退股权,是指股东会作严重影响股东利害关系的决议时……
股东请求公司收购股权纠纷的释义该案由是异议股东行使股份收购请求权时产生纠纷的案由。 异议股东股份收购请求权,又称异议评估权、股份评估回购请求权,是指当股东大会基于多数表决,就有关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时,持异议的少数股东要求对其所持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并由公司以公平价格予以购买的权利。异议股东股份收购请求权制度的价值主要在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使异议股东选择以获得合理而公平的股份补偿的方式“走开”,而不再受到“多数决”形成的决议……
股东请求公司收购股权的诉讼时效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条款试图为股东的起诉规定一个九十日的诉讼时效。 有观点认为,如果股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之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则公司可以股东超过了法定诉讼时效而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辩。上海法律网律师认为,该观点有失偏颇。由于《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对此并没有做出规定,因……
共
17 篇文章 首页 | 上一页 |
1 2 |
下一页 |
尾页 10篇文章/页 转到第
页
【结语】以上为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法律实务专题研究的相关资料。了解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案件的最新审判动向,掌握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案件的最新审判观点,邀请专业的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律师析法答疑。我们不代表审判观点,但是我们努力在接近审判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