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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合同纠纷专题研究

【导语】定金合同纠纷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其所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确定的案由之一,上海法律网通过邀请专家律师撰稿、网站编辑人员搜集整理等方式在本专题中发布与定金合同纠纷有关的法律新闻、法律常识、法律法规、实践案例等文章,并邀请专家律师评析相关案例,以便尽可能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展示当前法院就定金合同纠纷案件所持有的审判观点。
 戴幼红与徐宝华定金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 (2014)沪二中民二(民)终字第1005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戴幼红。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徐宝华。   上诉人戴幼红因定金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2014)杨民四(民)初字第70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6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戴幼红及其委托代理人刘稷森,被上诉人徐宝华及其委……
 上海旭煜置业有限公司与宁波定金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 (2015)沪二中民二(民)终字第2461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旭煜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   法定代表人朱瑜,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宁波,男,1981年6月12日出生,汉族,住所地广西灵山县。   上诉人上海旭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旭煜公司”)因定金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2015)青民三(民)初字第1488……
 张立国与王海峰定金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张立国,男,1961年5月20日出生。   被告王海峰,男,1981年7月15日出生。   原告张立国与被告王海峰定金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张立国于2009年3月3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同日做出受理决定,并将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送达原告,将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送达被告。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4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立国及其委托代理人刘军磊,被告……
 定金合同纠纷一案
[提要]  本案涉及的问题是买卖合同中买方未依约先交付定金,卖方是否有权拒绝交货。二审认为定金未交付,定金合同不成立。定金合同不成立虽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但由于定金合同和买卖合同的牵连关系,基于诚实信用的原则,在买方未依约支付定金的情况下,卖方有权以此为抗辩,拒绝交货。  [案情]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上海峻原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上海咸生贸易有限公司……
 定金合同纠纷案
原告:邱某   被告:陈某   案由:定金合同纠纷   判决结果:原告胜诉   案情简介:2010年3月,原被告在房产中介居间介绍下,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约定:被告将其所有的闵行区报春路的房屋以158万的成交价出售给原告。签订合同时,原告应支付给被告购房定金10万元,贷该房屋买卖成交后,定金抵作房款。如有争议,按定金罚则处理。2010年4月20日前,双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原告应支……
 定金合同纠纷起诉状
原告:××,女,19××年10月21日生,汉族,住柳州市×××××××,柳州××××公司职员。  被告:×××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邮编:545001,电话:××××。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案由:定金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退还原告购房定金拾万元人民币(¥100000.00)并自2011年7月19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原告支付利息至实际退还定……
 上海市二中院关于定金合同纠纷的民事判决书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 (2015)沪二中民二(民)终字第2461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旭煜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   法定代表人朱瑜,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宁波,男,1981年6月12日出生,汉族,住所地广西灵山县。   上诉人上海旭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旭煜公司”)因定金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2015)青民三(民)初字第1488……
 二手房买卖中立约定金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及审理思路
房价的持续上涨导致因定金产生的纠纷呈上涨趋势,我院调研后发现,该类案件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买房人起诉卖房人双倍返还定金的情况居多。二手房买卖中的定金为立约性质,是为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实现房屋买卖为目的。买房人多以卖房人未能在约定时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是将房屋卖给了第三方为由提起诉讼。当房屋买卖目的不能实现时,通常向卖房人主张双倍返还定金。  二是定金合同罚则条款多约定不明。二手房买卖一般由中……
 定金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定金没交齐算违约吗?
定金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张女士通过朋友看中了古北路上的一套产权人为朱先生的三室两厅的房子。经过初步协商,其与朱先生就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口头上达成一致。几天后张女士约朱先生签购房意向书,因朱先生出差,便由朱先生的妻子宋女士出面与我签合同。我们在合同上明确了房屋的价款、付款方式、签署正式合同的时间,还约定定金为人民币两万元。宋女士和张女士都在这份协议上签了字。由于我的一张银行卡出了问题取不出钱,我……
 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购房定金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    具体来说,“定金”是法律上的概念,是履行合同的保证金,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会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可视为“预付款”或“诚意金”,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有权要求返还。    也就是定金不可退,订金是可以退还的。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定……
 简议定金罚则的适用
【要旨】  定金合同是从合同、实践性合同。按照我国《担保法》、《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简称《解释》)中对定金的相关法律规定,定金合同依其性质和效力可分为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立约定金。定金罚则适用于一方当事人的债务不履行行为。当事人之间有立约定金合同且定金已实际支付,但一方当事人恶意违约,拒绝按照已经明确约定的条件订立主合同的,方能适用定金罚则……
 商品房买卖定金合同纠纷难点探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日益繁盛,商品房买卖定金合同纠纷大量涌入法院。该类案件普遍存在买受人在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并支付定金后,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是否返还的疑难问题。本文拟对商品房买卖定金纠纷所涉及的商品房认购书性质、所涉定金性质、说明条款效力及定金处理原则和具体处理情形等问题作一探讨。  一、商品房认购书性质的认定  由于现行法律规定并未明确界定商品房认购书的性质,目前理论与实务中大……
 定金合同纠纷的十大处理规则
定金合同纠纷的十大处理规则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根据定金合同纠纷经常遇到的有关问题,发生定金合同纠纷应按以下处理规则解决。  (一)定金罚则的适用规则。  我国合同法第115条对定金是这样规定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
 定金合同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审查主合同的效力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因此在签订定金合同时应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证所签订的定金合同有效。  二、合同签订时主体  定金合同签订时的主体应当与主合同的签订主体保持一致,因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体不一致,定金合同无法起到担保的性质。……
 关于定金的相关法律
《担保法》  担保法 第六章 定 金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
 定金与保证金、预付款及违约金的区别
1、定金与保证金  1.1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  1.2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流行的保证金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其债权的实现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证金。另一种形式的保证金,是双方在合同成立时候,为保证各自义务的履行而向共同认可的第三人(通常为公证机关)提存的保证金。  1.3保证金也具有类似定金一样的担保合同实现的作用,但其没有……
 关于定金的相关问题
1、双方违约时定金罚则的适用  1.1 所谓双方违约,是指在一个合同关系中,负有对待给付的双方当事人,都分别违反合同规定,破坏了合同双方各自期待的合同利益,而应当各自承担责任的情形。  1.2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中,如果一方违约属于法定或者约定的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另一方就其他事项违约,则仅就前者单方适用定金罚则,对后者可以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双方违约均属于法定或者约定的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则对……
 定金罚则
1、定金罚则具体内容  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2、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2.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  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2.2主合同必须有效。 ……
 定金的性质确定及数额
1、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例如,对立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正式订立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定金;对于成约定金、证约定金,亦可通过约定使其给付后同时具有违约定金性质。  2、在有些情况下,即便当事人未约定,也可以推定定金兼具约定性质以外的其他性质。如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成约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而从合同存在必能证明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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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以上为定金合同纠纷法律实务专题研究的相关资料。了解定金合同纠纷案件的最新审判动向,掌握定金合同纠纷案件的最新审判观点,邀请专业的定金合同纠纷律师析法答疑。我们不代表审判观点,但是我们努力在接近审判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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