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其所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确定的案由之一,上海法律网通过邀请专家律师撰稿、网站编辑人员搜集整理等方式在本专题中发布与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有关的法律新闻、法律常识、法律法规、实践案例等文章,并邀请专家律师评析相关案例,以便尽可能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展示当前法院就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案件所持有的审判观点。
原告吉林百兴牧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刘云生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吉林百兴牧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77422784-X。 法定代表人宋井杰,董事长。 被告刘云生,男,1972年7月26日生,汉族,农民。 原告吉林百兴牧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刘云生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姜飞龙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吉林百兴牧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吕树勋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刘云生经本院合法传唤后……
上诉人创世纪转基因技术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夏新群、被上诉人刘宏桂种植回收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调解书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法定代表人尤程明,该公司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杨卯年,女,汉族,1954年10月26日出生,住临澧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邹小伟,男,汉族,1979年4月9日出生,住长沙市天心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邹启兵,男,汉族,1981年7月10日出生,住临澧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刘辉,男,198……
贺林生诉房宏伟种植养植回收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民 事 判 决 书(2015)大民初字第103号 原告贺林生,男,汉族。 被告房宏伟,男,汉族。 原告贺林生与被告房宏伟种植养植回收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贺林生与被告房宏伟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贺林生诉称,被告房宏伟2014年声称自己成立了农村专业合作社,在外签订了红缨子高粱购销合同。同年3月在某某县农机局会议室召开了动员某某县农……
吕维明与祁县善围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民 事 判 决 书(2015)祁民初字第237号 原告吕维明。 被告祁县善围种植专业合作社,住所地祁县东观镇武乡村。 法定代表人许智杰,该社负责人。 原告吕维明与被告祁县善围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回收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吕维明及其委托代理人凌培强、赵宝磊、被告的委托代理人武玉昌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吕维明诉称,2014年2月24日,……
原告甘肃兴达种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甘州区龙渠乡白城村村民委员会、郝忠胜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甘肃兴达种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新学,系该公司经理。 被告:甘州区龙渠乡白城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何三成,系该村委会主任。 被告:郝忠胜,男,1946年3月出生,汉族,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住本区龙渠乡,农民。 原告甘肃兴达种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甘州区龙渠乡白城村村民委员会、郝忠胜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0年8月30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方建设适用简易程序,公……
大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石银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民 事 判 决 书(2014)松民初字第3192号 原告大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王大民,董事长。 被告石银,男,汉族,农民,现住赤峰市克什克腾旗。 原告大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民种业公司)诉被告石银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5月2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大民种业公司的委托代理人……
卓资县承星农业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诉内蒙古民丰薯业有限公司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原告卓资县承星农业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靳丽俊,系该合作社理事长。 被告内蒙古民丰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国,任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卓资县承星农业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承星合作社)诉被告内蒙古民丰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丰公司)种植回收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张月贤、金鑫,被告的委托代理人高卫东、段君毅,到庭参加诉讼……
沅陵县五强溪库区水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邓杰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沅陵县五强溪库区水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邓杰,男。 原告沅陵县五强溪库区水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邓杰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于2011年6月15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于波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向安金、人民陪审员张征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因被告邓杰下落不明,本院于2011年7月5日依法公告向被告邓杰送达民事诉讼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
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释义】 种植、养殖回收合同是指一方提供技术指导、技术或者种苗产品(种子、动物家禽幼苗),甚至种植、养殖饲料,保证成品达到一定标准,另一方负责喂养、种植,成品由提供技术方保价回收的合同。 实践中,各地烟草公司为推广种烟新技术和调动农民种烟的积极性,普遍实行“合同种植”。具体采取的形式有:(1)签订“保值合同”,只要按技术员要求种植和管理,保证最低亩产收益,超出部分双方分成;(2)“返租倒雇”,……
种植养殖回收合同中的风险转移在东港的一些农村地区,因为经济方式的多样化,老百姓的贫富差异,应运了这样一种行业,一些有很多种苗或者家禽畜类的幼崽资源的所有者(俗称“龙头”),例如有鸡雏的俗称“鸡头”,这样一些人正因为他们手中有了这些资源,就需要另外一些人利用自己的时间、空间帮他们把这些资源种植或者养殖成他们可以向外售卖的成品,他们从中获取利润,同时他们也给那些为这个过程付出劳动的种植养殖户们相应的报酬。这个过程中所产生的合同即……
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上诉案上诉人傅某树、唐某林为与被上诉人某大学食用菌研究所(下称某研究所)、原审被告某大学种植、养植回收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2008)澧民重字第3号驳回管辖权异议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完毕。 经查,2005年5月18日和同年7月5日,傅某树、唐某林与某研究所分别签订了《秀珍菇、姬菇购销协议》和《附加协议书》,协议约定,傅某树与唐某林负责在津市、……
张伟华与北京天惠参业股份有限公司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上诉人(原审原告)张伟华,女,1971年1月1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四季屯村53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天惠参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经纬工业小区。 法定代表人彭淑媛,董事长。 上诉人张伟华因与被上诉人北京天惠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惠公司)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2008)怀民初字第0242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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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以上为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法律实务专题研究的相关资料。了解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案件的最新审判动向,掌握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案件的最新审判观点,邀请专业的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律师析法答疑。我们不代表审判观点,但是我们努力在接近审判观点。